核心提示:哈尔滨市4月11日下发《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4年哈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小学划片按学区招生,初中对口入学”的方式。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
哈尔滨市4月11日下发《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4年哈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小学划片按学区招生,初中对口入学”的方式。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可以通过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补习学校或其他机构考试招生,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所在区、县(市)教育局要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民办学校拒不纠正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招收的新生不予提档和建立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控制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特长生招生数量,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新生总数的5%。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特长生。还要求所有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作法;哈市将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和合理分流学生等措施,逐步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