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规、补偿悬空 准格尔旗忽吉图村五圪图社村民煤矿搬迁维权十余载遇困2010年,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富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富民煤矿)计划在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忽吉图村五圪图社开展占地井工开采项目,筹备启动整社搬迁工作。五圪图社村民响应号召,全力配合富民煤矿整社搬迁工作。村民本以为依规搬迁便能足额领取补偿、安稳安置生活,让村民未曾料到的是,这场配合民生与产业发展的搬迁,最终演变成一场长达十余年的维权困局。签约流程违规、相关补偿款项一直未按政策发放、新旧补偿政策适用存在争议、口头承诺悉数作废,更让村民陷入无正规合同、无有效凭证的维权绝境,合法权益长期遭受侵害。

2011 年正式签订的两份核心搬迁补偿协议,均存在严重程序瑕疵,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依据准政发〔2008〕180 号文件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缺失村委会公章,不符合集体搬迁协议法定要件,法律效力存疑;参照准政发〔2007〕249 号文件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既无富民煤矿负责人签字,也未加盖企业公章,责任主体未完成法定确认,协议缺乏约束力。十余年来,村民多次向乡镇政府、矿区搬迁补偿办、涉事煤矿索要协议原件,均被拒绝。因无有效书面凭证,村民无法核对补偿标准、追溯款项去向,全程处于弱势地位。

协议违规的背后,是两项法定民生补贴长期拖欠。按照准政发〔2007〕249 号文件要求,人口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失地搬迁村民的长期法定补贴,核算标准明确。富民煤矿连续多年开采作业,相关单位却始终未核算、未发放该笔补助,直接损害村民长远生计保障权益。此外,准政发〔2008〕180 号文件明确规定,煤炭企业需按每吨煤炭销量计提 3 元专项资金,其中 0.4 元专项用于采区村民生产生活补贴,该补贴为全旗普惠性民生资金。富民煤矿正常产销煤炭、持续计提资金,但五圪图社村民十余年间未领到分文补贴。面对村民问询,矿区搬迁补偿办、乡镇政府、涉事煤矿三方相互推诿,既不说明款项去向,也不落实补发工作。

此次搬迁在政策适用与承诺兑现上同样乱象丛生。搬迁初期,因准政发〔2008〕180 号补偿标准偏低,村民一度拒绝签约。当地政府联合煤矿作出口头承诺:后续补偿政策上调后,将为村民补足差价;煤矿若改为露天开采,则按新标准重算补偿。基于信任,村民配合完成搬迁签约。井工煤矿开采本不适用于准政发〔2007〕249 号文件,但相关部门为推进煤矿整社搬迁工作,却依旧选用不适用的准政发〔2007〕249 号文件来执行,政策选用明显不当。
根据准政发〔2025〕66号文件要求,煤炭企业在办法实施前签订土地补偿协议,未按照准政发〔2016〕45号文件第六条标准补齐补偿的,须按附件新标准完成补差;若同一协议仅草地落实补差、其余地类未补齐,则连同草地一并统一核算补差。五圪图社2010年搬迁项目完全符合政策补差适用条件,但相关部门片面认定早年搬迁补偿为永久性补偿,刻意规避新政要求,拒绝村民补差申请。同时协议未标注煤矿土地使用年限,相关方单方面宣称土地永久占用至开采结束,未划定土地复垦与退出机制,涉嫌无期限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开采造成大面积土地塌陷损毁,富民煤矿也未按规定落实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工作,导致村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受损。

一纸要件不全的搬迁协议、一笔长期拖欠的安置补助、一笔常年计提却未下发的民生补贴、一项白纸黑字的补差政策、一番落空的口头约定,将五圪图社村民困在十余年的维权僵局中。如今村民正式提出诉求:恳请上级部门介入督查,依据准政发〔2025〕66号文件,重新核算各类补偿并补齐差价;废止违规旧协议,重新签订合规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期限;足额补发常年拖欠的人口安置补助费、每吨煤计提的生产生活补贴;责令企业对塌陷损毁土地开展生态复垦;对协议签订违规、政策执行缺位、推诿不作为的单位及人员依规追责;若补偿诉求无法落实,则归还集体土地,保障村民基本土地权益。

村民主动配合矿区搬迁,换来的却是凭证缺失、补偿拖欠、承诺落空的结果;相关地方政策明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却始终难以落地执行。产业发展不能以牺牲村民合法权益为代价。十余载的维权诉求,期待相关单位厘清事件始末、正视民生难题,让政策真正落地有声,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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