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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市:投保人车祸致残,保险公司玩起拖字诀

时间:2025年4月14日

2024年7月23日14时29分,客运司机王旭宁载客行驶过程中与一辆大货车发生刮擦碰撞,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王旭宁驾驶车辆严重损毁,王旭宁本人连同车上乘客马某燕,江某学等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王旭宁本人受伤最严重,当场昏迷不醒。

事发后,王旭宁,马某燕,江某学被就近送往隆德县人民医院治疗。隆德县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显示,王旭宁颜面肿胀,脑部出血,意识不清,全身多处受伤,病情危重。考虑到医院资源和技术条件有限,隆德县人民医院建议立刻转院治疗。王旭宁又被紧急送往百里外的固原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

经初步诊断:1.王旭宁创伤性休克;2.闭合性颅脑损伤(严重型/脑干出血,右侧豆状核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弥漫性轴索损伤,脑肿胀,前颅底骨折伴随脑脊液漏);3.闭合性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肺挫伤);4.左侧桡骨骨折;5.胸椎横突骨折;6.骨盆骨折。

王旭宁立刻被送进了抢救室。

经过数小时的紧急抢救,王旭宁生命体征逐渐平稳了下来。但令人遗憾的是,王旭宁并未苏醒过来,无任何自主意识。经过半个月时间的住院治疗,王旭宁的颅内出血情况有轻微好转,但整体病情并未发生显著改变,人始终处于睁眼昏迷状态,需要依靠气切氧罩辅助才能呼吸,危险并未解除,王旭宁身边随时需要有人陪护观察呼吸情况。

面对这样的事实,王旭宁的妻子王改娃和两个儿子陷入了更大的焦虑和恐慌中,王旭宁到底能不能苏醒?医生也无法给出确切答复。住院费用每天高达数千元,王旭宁家的经济已经亮起了红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王改娃决定继续转院治疗,她想再赌一把,没钱就向亲戚朋友腾挪借用,她觉得,只要丈夫能醒过来,一切都有希望,一切还可以重来。她即便是砸锅卖铁也绝不放弃,也值得。

接下来,王旭宁又被送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治疗。

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经详细检查,结果显示,王旭宁全身各类病症除前述问题外,又新增了肩胛骨骨折,急性呼吸衰竭,肺炎,肝、脾损伤,坐骨神经损伤等多项,总病症多达22项,属于重症对象。在该院,王旭宁再次开始了紧急治疗,从8月8日至8月21日,王旭宁总共住院治疗十三天。在此期间,王旭宁的病情有一定程度的改观,能自主睁闭眼,意识有一定恢复。医院建议继续转院进行进一步康复治疗。

随后,王旭宁被转院至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

在该院,王旭宁又住院治疗近两个月时间,然而,他的病情改善并不明显,医生表示,王旭宁彻底康复还需要更漫长的时间,至少一年以上,当然,这只是比较乐观的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可能的情况是,王旭宁或许根本就没康复的可能。听完医生的话,王改娃的泪瞬间就下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身体过度劳累,加上治疗康复的希望渺茫,多重打击之下,王改娃的精神和心理再也无法承受了,她感觉她家的天崩塌了。

王旭宁住院以来,仅在上述几家医院的花费就高达二十多万元,对于王旭宁和王改娃来说,这是一笔巨款,已经完全掏空了他们家的积蓄,不仅如此,他们还东挪西借,欠了亲戚朋友一大笔外债。如果再继续住院治疗,他们就再也拿不出一分钱了。

无奈之下,王改娃决定带着王旭宁出院回家,她没办法可想了,只能将王旭宁和她的命运交给老天。

事发前的2023年12月23日,按照惯例,王旭宁通过其挂牌的出租车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固原分公司”)买过四份座位险,每个座位的保额为60万元人民币。王旭宁出事后不久,王改娃就赶紧安排大儿子将事故情况告知了人保固原分公司,并按照该公司理赔人员提示提交了相关资料。王改娃一心盼望着人保固原分公司能尽快完成理赔,在王旭宁治疗最关键的时刻能给他们解燃眉之急,雪中送炭。

然而,令王改娃没想到的是,在前前后后沟通了将近一个月,资料反反复复提交了多次之后,人保固原分公司才于2024年9月6日给王旭宁支付了15976.98元的赔付款,此后,就再也没有了下文,玩起了拖字诀。

据王改娃的大儿子反映,他和人保固原分公司理赔人员最后一次沟通是在2024年11月份,对方推脱表示,暂时只能赔付这么多,后续若要再赔付,还需要等待王旭宁彻底治疗完毕,并且做完相关伤残鉴定之后再提交申请。现实的情况是,王旭宁出院后在家调养了半年时间,病情并没有任何彻底好转的迹象,整个人神智不清,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吞咽功能障碍,连吃饭都需要人喂,需要家人全天陪护,成为亲戚朋友眼里的“活死人”。此外,王旭宁还出现了癫痫等并发症,一不留神,癫痫发作,可能出现窒息,咬舌,误伤,跌倒等意外事故,随时有性命之忧,以王旭宁这样的状况根本没办法配合完成相关鉴定。

更让王家人糟心的是,受伤乘客马某燕,江某学等人因迟迟等不到人保固原分公司的赔付,一纸诉状将王家人告上了法庭,仅马某燕索赔金额高达50多万元。这件事情让王家人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无奈之下,王家人正式委托律师起诉了人保固原分公司。直到这时,人保固原分公司才拿出一份合同相关条款,告知王家人需要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而王家人对这个所谓合同条款并不知情,投保时也并没有人告知他们,之前在与人保固原分公司沟通时,王家人曾多次索要查看该合同条款,均被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

目前,王旭宁的康复遥遥无期,希望渺茫,家里背负着巨大债务,受伤乘客又将王家人告上法庭索赔,王旭宁的小儿子原计划年底结婚,还需要不少花费。王家人一时间陷入两难的境地,不知道何去何从。

快点评:

以案说法,该案涉及的以下问题需要进行深究、探讨,或许对投保人投保,规范保险行业行为等能够起到一定启示和警示意义,现梳理如下:

一、保险公司刻意隐瞒相关合同条款,已经涉嫌违法违规。

该案中,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人保固原分公司隐瞒相关合同条款,并没有事先告知投保人,该行为侵害了投保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若违反,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上述行为构成犯罪,依照刑法关于保险诈骗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

人无诚信不立,诚信经营原则也应该成为所有企业经营行为的准则,一个以欺骗客户获取订单的公司能留住多少客户,能取得怎样的业绩,能走多远,恐怕都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事实证明,凡是欺骗客户的企业,最终都会被客户和市场抛弃。

二、保险公司刻意拖延理赔,属于违法行为。

该案中,王旭宁从2024年7月23日事发到如今,已经过去将近一年时间,人保固原分公司仅在2024年9月6日支付过一次费用(15976.98元)后,就再也没有后续行动,一直以需要做伤残鉴定等理由拖延赔付,拒绝履行自身责任。而王家人在争取人保固原分公司第一笔费用时也颇费周折,资料被要求提交过多次,理赔人员更是以出差、接送孩子等各类理由迟迟未能推进理赔工作,为理赔制造不少人为障碍。人保固原分公司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违约,也有失诚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确认事故事实和损失后,在规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若保险公司无故拖延支付,即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保人投保的目的就是能在关键时刻让保险金发挥及时雨的作用,纾难解困,雪中送炭,好钢用在刀刃上,解决投保人的不时之需。王旭宁紧急治疗期间,各项开支巨大,如果人保固原分公司能在紧要时刻,积极履行赔付责任,缓解投保人资金困难,或许,王旭宁的治疗结果完全会是另外一个样子。王旭宁才刚50岁,正是年轻富力强之时,是王家人的顶梁柱,如今已经完全丧失行为能力,这样的遭遇给其家庭带来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

三、保险公司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折射出其企业文化的巨大缺陷。

此外,此案中,人保固原分公司在知道投保人的现状后,除刻意拖延赔付外,对投保人及其家属始终持漠视、观望的态度,甚至连基本的言语安抚、问候都没有,此种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情感,使受害人及其家属遭受了再次的心理创伤。一定程度上,制造了与客户之间的对立和矛盾。这是让人极为惋惜和不齿的。从人保固原分公司对待王旭宁一案的态度可以看出,该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存在巨大缺陷和短板。国字头企业,本身应该要承担比其他民营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其忽略客户合理诉求,漠视他人生命, 说明其企业的价值观存在严重的扭曲,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框架,后果是极其可怕的。

当务之急,人保固原分公司应该尽快果断纠正其错误、违法行为,不能放任自流,脱离行业监管部门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裸奔;要积极回应当事人家属诉求、关切,履行自身责任,遵守诚信经营原则,自觉维护自身信誉,以免给投保人造成更大的伤害,给自身乃至整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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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314127396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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